政策
违反着装规定的后果
所有伦道夫学生必须每天遵守着装要求,只有在符合着装要求的情况下才能上课。
衣服必须完全覆盖所有内衣、乳沟、腹部和身体两侧。
裤子/短裤/裙子必须穿在自然腰线处,并系紧。裙子、短裤和连衣裙的长度应该合理,以拳头长度为指导。(拳头长度:当一个人站着,双臂放松放在身体两侧时,拳头在大腿上休息的地方。)
打底裤不能是透明的或透明的,并且只允许上身延伸到下身以下。
任何时候都必须穿鞋。不允许使用滑梯。
禁止使用辱骂性、暗示性或亵渎性的语言,禁止使用非法毒品的符号,禁止在衣服或珠宝上使用任何其他扰乱学习环境的文字、符号或标语。
裤子上的洞不能超过拳头的长度(见上面的短裤规则)。衬衫上的洞不能露出乳沟、腹部/两侧的皮肤或内衣。
不允许穿睡衣、睡裤、“擦洗服”或其他家居服。
禁止在大楼内佩戴任何帽子、抹布、吸汗带、头巾或诸如太阳镜之类的头饰。可穿戴技术只有在老师允许的情况下才能在教室里被接受。允许因宗教原因佩戴头饰。
不允许穿吊带、无肩带衬衫和“细肩带”。
初犯:口头警告并提供着装规定复印件;学生将打电话回家要求穿合适的衣服或穿学校提供的衣服。
第二次违法:书面警告学生带回家给家长签字;学生将打电话回家要求穿合适的衣服或穿学校提供的衣服。
第三次违例:BMT/管理员与家长电话会议;家长将被要求为学生带合适的衣服或穿学校提供的衣服。
第四+罪:给家里打电话;违反规则7:不服从命令
如果不能将衣服送到学校或拒绝穿学校提供的衣服,将被视为违反规则7:不服从I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