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材料和耗材的采购有以下五种方式之一:
- 根据既定的国家定期合同购买设备、材料和用品。
- 国家定期合同未包括的设备、材料和用品,总额低于9万美元,可通过征求竞争性非正式报价在当地采购。
- 国家期限合同未包括的设备、材料和用品以及超过9万美元的设备、材料和用品可通过征求竞争性正式投标在当地购买。
- 国家定期合同未包括的设备、材料和用品,总额低于5000美元,可在当地购买。不需要竞争性程序;但是,建议使用引号。
- 当采购总监或其指定人员以书面形式确定所要求的供应或服务只有一个来源时,可授予无竞争供应或服务的唯一来源采购。
建筑工程投标有两种方式:
- 正式投标程序用于估计费用超过30万美元的建筑项目。项目公开发布广告,并附有投标保证金。成功的承包商必须提供百分之百的履约和付款保证。
- 非正式投标程序用于估计费用低于30万美元的项目。报价请求可以口头、电子或书面提交。不需要广告。建议至少有三个投标。
合约专业服务及其他服务的征求方式有以下两种:
- 专业服务,如建筑、工程和测量,根据国家法律的资格预审标准进行选择。
- 5 000美元以下的服务合同不需要竞争性程序。对于超过或等于$5,000的服务合约,建议在实际可行的范围内,以竞争性报价/投标作为良好的商业惯例。
考虑到合同的质量、性能和执行建议中规定的时间,所有奖项都应颁发给“最低、负责任、负责任的投标人”。